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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坑支护的设计要求

发布时间2022-09-07

北京基坑支护设计要求:

基坑支护作为一种结构体系,应满足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即通常规范中提到的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即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于北京基坑支护,所谓的承载力极限状态是指支护结构的破坏、倾倒、滑动或周围环境的破坏,导致广泛的不稳定性。一般设计要求不允许支撑结构处于这种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是指支护结构的变形或开挖引起的周围土壤变形过大,影响正常使用,但不会导致结构不稳定。

因此,与承载力极限状态相比,北京基坑支护设计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以免造成支护不稳定。在不稳定的情况下,还应控制位移,以免影响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因此,作为一种设计计算理论,不仅要能够计算支护结构的稳定性,还要根据周围环境条件将变形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北京基坑支护的一般位移控制主要是水平位移,主要是水平位移更直观,更容易监测。水平位移控制与周围环境的要求有关,即所谓基坑安全等级的划分。如果基坑周围有重要的结构需要保护,应控制小变形,这是一般一级基坑的位移要求;对于周围的开放,没有结构需要保护,位移可以更大。理论上,只要稳定性得到保证,这就是三级基坑的位移要求。在一级和三级之间,是二级基坑的位移要求。

一级基坑水平位移一般不大于30mm,较深的基坑应小于0.3%基坑开挖深度。对于一般基坑,其水平位移不应大于50mm。一般水平位移为30mm当水平位移为40-50时,地面会有可见的裂缝,因此一般基坑的水平位移应控制在50mm为宜,否则会产生较明显的地面裂缝和沉降,感觉上会产生不安全感。

一般来说,刚性支护结构,如挡土桩、连续墙和内部支撑系统,位移小,可控制在30mm范围内,对于土钉支护,地质条件较好,采取先进支护,预应力锚杆等加强措施后,可控制小位移,一般在30mm。

北京基坑支护是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特殊结构。不同的支护结构适用于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因此,应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分析,选择经济适用的支护结构。

北京基坑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