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坑支护
(1)性边坡应符合设计要求,长期使用的临时边坡应符合《建筑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边坡不能按照《建筑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设置时,应设置支撑。支撑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必须牢固可靠。
(2)在设置支撑基坑时,应防止支撑损坏或直接按压支撑结构的支撑杆,必要时检查支撑强度和加固。
(3)钢板桩、挡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与土锚结合的支撑,必须及时逐层设置土锚,保证支撑稳定,基坑开挖后不得设置。
(4)支撑(支撑)的设置应自上而下,支撑(支撑)的拆除应自下而上,防止基坑(槽)坍塌。
(5)加强对支护(支护)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检查、观察和监测,及时分析、处理或加固支护断裂、支护变形、坑壁裂缝、渣、上部地面裂缝、相邻建筑物下沉裂缝和变形倾斜。
(6)拆除支架应自下而上进行,拆除前应安装更换支架。拆除固壁支撑时,应考虑对周围建筑安全的影响。